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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木人必需知道的十二条苗木政策

文章来源:互联网 时间:2016-09-28 09:35:34

随着目前行业竞争的日益激烈,各方成本的不断攀升,苗木经营在无形之中需要承担越来越多的风险。而关于这一点,就不得不提我国长期以来对农业生产的政策扶持了,相信从中受惠的苗木人不在少数。

下面就为大家盘点盘点,目前我国有关苗木基地建设发展的十二条扶持政策。

一、土地流转扶持政策

不管种植还是养殖,农业生产首先需要的就是土地。

按照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所谓“土地流转”,就是在土地承包权不变的基础上,农户把自己承包村集体的部分或全部土地,有偿流转给第三方经营。流转后的土地仍然只能用于发展农业,不能用作房地产开发等其他用途。关于土地流转的年限需要根据培育的苗木需要的生长周期来订制的,一般的年限是在八年到十五年的时间,这样也是为了能够保证用地计划的长期和稳定。

通常政府对土地流转设有专项资金,对流转土地、新增流转土地一定规模以上,并且流转一定期限以上的,分别给予每亩土地相应范围的资金补助。对大规模、流转期限较长的经营主体,通常还会优先安排农田基本建设、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特色农产品基地等建设项目和农机补贴项目。


二、基础设施扶持政策

对于一些经营大户,当地政府通常都会在多个方面予以扶持,例如水、电和交通建设等,建设期间所涉及到的这些部门和乡镇街道等都会帮助建设者争取项目资金,以保证苗木基地的基础设施完善。


三、生产资金扶持政策

目前许多地区县市都设有苗木花卉发展专项资金,并得到了国家的补贴支持,并且金额还在逐年递增。这些补贴会根据经营户的申请来发放额度贷款,贷款的时间通常是三年到五年的时间。


四、种苗繁育扶持政策

该政策的扶持范围包含蔬菜、水果、茶叶、食用菌、花卉、蚕桑、中药材、麻类、热带作物等园艺产品的良种(种苗)繁育场。扶持蔬菜集约化育苗基地、水果良种苗木繁育基地与茶叶良种苗木繁育基地等。


五、农业保险支持政策

对于种植业保险,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补贴40%,对东部地区补贴35%,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单位补贴65%,省级财政至少补贴25%。对于公益林保险,中央财政补贴50%,对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补贴90%,地方财政至少补贴40%;对于商品林保险,中央财政补贴30%,对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补贴55%,地方财政至少补贴25%。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覆盖全国,地方可自主开展相关险种。


六、珍贵树种培育扶持政策

以杭州市为例,《杭州市珍贵树种种苗繁育和发展培育以奖代补办法》对列入市级珍贵树种种苗繁育和珍贵树种培育的项目实施以奖代补扶持政策。由杭州市本级根据各地绿化造林需求统一调控珍贵树种种苗,并按生产单位在市域范围内销售量给予补助。


七、引种奖励扶持政策

鼓励经营户引进苗木花卉新品种进行示范推广,对引进新品种做出贡献的由当地财政部门给予引种奖励。


八、扶贫开发扶持政策

苗木产业基地范围内的贫困村发展苗木花卉产业的,扶贫开发资金给予优先扶持。


九、农业综合开发扶持政策

达到一定规模的农产品、经济林及设施农业种植基地,将由发改局、财政局的农财、农业综合开发办等单位,积极协助苗木经营大户立项,争取上级资金扶持,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种苗投入以及生产物质的购买等。


十、退耕还林扶持政策

对符合退耕还林条件的经营大户,由林业局协调给予退耕还林补贴,并纳入林业基地建设,通过立项争取资金扶持。


十一、农机具补贴扶持政策

对一定规模的苗木花卉种植大户,购买起苗机、播种机、大棚卷帘机等农机具,按相关政策给予农机具补贴,由农机局负责审核办理。


十二、设施农业补贴扶持政策

对苗木花卉种植大户按设施农业标准,建成一定规模暖棚、冷棚小区的,给予一定的设施农业补贴。扶持范围包括园艺作物,重点支持蔬菜、水果、花卉苗木、茶叶、中药材等优质特色园艺农产品智能化连栋温室、标准化日光温室、塑料大棚和集约化育苗场设施农业基地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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